同仁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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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同仁市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1997-06-04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2-8380320
    传真号码:
  • 0972-8322154
    机构地址:
  • 同仁市康乐北路延伸段卫生健康局4楼
捐款方式
    户 名:
  • 同仁县卫生健康局
    账 号:
  • 28-605001040005545
    开户行:
  • 农业银行黄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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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红十字会“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 时间:2022-08-10 来源:
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是由青海省红十字会联合各爱心企业、人士共同筹资发起,面向全省贫困预科生设立的人道公益助学品牌项目,帮助他们完成1年的预科学业。该项目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切实做好“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特制订本方案……

      青海省红十字会“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是由青海省红十字会联合各爱心企业、人士共同筹资发起,面向全省贫困预科生设立的人道公益助学品牌项目,帮助他们完成1年的预科学业。该项目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切实做好“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特制订本方案……

  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是由青海省红十字会联合各爱心企业、人士共同筹资发起,面向全省贫困预科生设立的人道公益助学品牌项目,帮助他们完成1年的预科学业。该项目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切实做好“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民族预科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民族地区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根本上保证少数民族青年学生进入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生动体现。我省高校民族预科生教育在2015年前,分别由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分散办学。2015年9月,省教育厅决定整合预科办学资源,依托青海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以下简称“预科学院”)集中举办全省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并经一年培养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三所学校专业计划分配本科专业。现每年计划招生1100名。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及“预科学院”组成,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预科学院”。
  三、资助对象、筛选条件、资助名额
  (一)资助对象
  被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预科生。
  (二)筛选条件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在册人员。
  2.因重大疾病、重大灾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属于残疾、孤儿、单亲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4.其他特别困难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资助名额
  每学年资助300名。可视筹资等情况确定扩大、缩减或取消资助。
  四、资助标准
  预科生资助金原则上一次性评定,按每人2000元标准,分上、下两学期分别由“预科学院”发放(600元打入本人饭卡,400元打入本人银行卡),用于学生学习生活。
  五、申报程序
  资助对象的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执行以下程序:
  (一)个人申请。家庭贫困,积极上进,能主动参与人道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填报《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班级初选。学生所在班级按规定严格把关,将资助名单及资料报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会议研究。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高校相关人员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并报省红十字会备案。
  (四)组织发放。“预科学院”对确定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联合省红十字会和相关高校红十字会,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
  六、资助款拨付程序
  (一)“预科学院”负责做好“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保证该项目管理规范、资料完整。
  (二)省红十字会对“预科学院”上报的人数及金额核定后,将“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款于每年11月份和次年4月份分别划拨至指定账户,“预科学院”分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票据。

  七、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资助
  (一)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三)家庭经济情况明显改善、能支付继续学习费用者。
  (四)弄虚作假者。
  (五)学校认定不宜继续资助者。
  终止资助的申请由“预科学院”提出,并报省红十字会和各高校备案。经核实后,终止资助。终止资助自决定之日起执行。资助的名额直接废弃,不另行追加。
  “预科学院”必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情况,一经查实,将终止“预科学院”的资助资格并公开通报,情节严重须承担法律责任。
  八、公示要求
  资助项目在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受助学生由“预科学院”自行公示。
  九、本方案由青海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